又是毕业求职季宝子们在淄博都找到工作了嘛?刚出来工作这项住房租赁补贴别忘了领~符合条件的同学快来申请了!赶紧来看看吧
淄博市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明白纸
一、申请条件
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地城镇户籍或持有本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工作地及相邻区县内无自有住房;
(三)申请人在本地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申请人在工作地域内已承租市场房源,并签订经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
(五)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补贴标准
阶段性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根据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人口数和学历等因素确定,即1人家庭补贴标准300元/月,2人家庭补贴标准400元/月,3人及以上家庭补贴标准500元/月。个人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以上标准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按照申请人学历层次分级增加补贴金额,每级上浮标准不低于50元/月,即专科学历50元/月,本科100元/月,以此标准类推,该标准应足额发放,不受实际承担住房租赁费用的影响。
三、办理流程
(一)由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阶段性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 证件、户口簿;外来务工人员还应提供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3.已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4.申请人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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